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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八章 一切安好,勿念


  轰——

  清晨,屋外白茫茫的一片,陈三进刚刚穿好了衣服,看着墙壁上挂着的杀威剑,准备携剑去晨练,便听到了门外传来一声沉闷的声音,似乎是什么东西从高空坠落了。

  他连忙打开门,便看到了浑身是伤的王志。

  陈三进脑子里一片空白,他实在想不到好端端的,王志去了一趟金陵城,怎么搞成了这番模样。

  “怎么了?”

  陈三进连忙问到。

  王志便把在金陵城发生的事情统统告诉了陈三进。

  陈三进听罢面如死灰,他知道曹树性子乖戾,却没有想到他居然为了富贵荣华杀了同门师兄弟。

  “卑鄙。”陈三进一边扶着王志进屋,一边碎碎念念地骂到。

  小奴们很快过来,褪去王志的长衫,涂上膏药。

  王志盘腿坐在床上,削瘦肌肉上的膏药在烛火中微微闪烁。

  陈剑主背身负手站在门外,王志只能看到他那萧条的背影。

  看得出来,陈剑主现在的心情一定很不好受。

  果不其然,陈剑主望着屋外清晨的薄雾,面如死灰,记忆像潮水一般涌入脑子里。

  小时候,他们师兄弟七人一同拜了齐天道人为师父,并发誓守护这天下苍生,如今这才这几年,还不够一个轮回,曹树就干出了欺师灭祖的事情来,只可怜自己几位师兄们,死的不明不白。

  得报仇,一定要让曹树死无葬身之地!

  “倘若陈剑主想报仇的话,我王志也一定赴汤蹈火,在所不辞。”王志站起身来,把桌上摆放着的衣裳披上,衣裳碰到了涂了膏药的伤口,传来阵阵的刺痛。少年龇牙咧嘴,淡淡咬住嘴唇。

  听了王志的话,陈剑主心有所感,转过身来,拍着王志的肩膀,赞许地点了点头,“我们没有白收你为徒弟,你有这份心,我们很开心,可是如今曹树投靠了朝廷,朝廷就势必罩着他,不容易对付了。”

  就算到了此刻,陈剑主依旧有着顾全大局的心思,他作为一城城主,既是江湖势力,又是朝廷势力,在两者之间周旋,早就让他练就了超凡的心性。

  看到陈剑主郁郁不得志的样子,王志的心里也不好受,思来想去,他想到了在金陵城听到的“七剑合璧,孔圣人出”的话,陈剑主会不会知道孔圣人的秘密呢,王志便把这一切都和陈剑主说了。

  陈剑主听了以后惆怅若思,他的确在一本古籍上见过,又或者听别人说过,总之具体在哪得到的消息他也已经记不清,他照着记忆,大致说了出来,“我好像听师傅说过,孔圣人的秘密是关于天人的,具体是什么,恐怕只有再次集合春秋七剑才有可能知道。”

  又是天人,春秋七剑的矛头也指向自己。

  王志不明白,像自己这样的穿越者到底在无垠世界干了些什么?

  春秋七剑,如今只剩下两把没有被曹树得到,一柄是杀威剑,还有一柄,却是见众人从未提起过,王志便提醒陈剑主,让他做好防范,千万不要让另一位前辈也被曹树给害了。

  曹树听完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一位师弟,嘴角挂起了一抹自信地弧度,“你放心,执念剑曹树这一辈子都得不到。”

  “为什么?”王志疑惑,难不成执念剑的主人已经驾鹤西去了,或者也投靠了朝廷,当上了大官?

  “我的五师弟和你一个姓,姓王,名念,他现在估摸着还在武当山下叫嚣风不平。他说他要打败风不平,再打败天人,给师傅报仇。他现在的武功,可能已经到了剑圣的境界。”

  剑圣之境,身形宛如鬼魅,力如开山劈石,难怪说他的执念剑曹树夺不去了。

  想当初在齐云宗上,王念可是出了名的倔脾气,师傅让他坐着,他偏要躺着,逼急了,师傅揍他,他居然躺在地上嚎啕大哭,耍无赖。

  听了这些,王志的脑海就出现了一名顽皮小子的形象,这么多年过去了,王念前辈也长大了,铁定成了一位老顽童。

  陈剑主若有所思,嘴唇呢喃了一会,道:“我算了算,王师兄在武当山下已经呆了三十年,现在不知道怎么样。”

  独战武当翘楚三十年,王志倒佩服王念前辈的毅力了。

  不过风不平的实力王志也见识过,曾在龙虎山一剑把凤凰魔形态的林欢欢打回原形,想要打败他,难如登天。

  “公子,你的伤口还没有愈合,不能穿衣裳呢。”一名小丫鬟走了进来,手里端着一盆水。

  她本来是想给王志清洗伤口,可现在看着王志已经穿着衣裳又准备行动了,难免皱了皱眉头,不知如何是好。

  陈剑主听了也看向了王志。

  惨白的嘴唇,消瘦的身子,几个月的苦练剑术和这次受了重伤,王志看上去确实消瘦了不少。

  陈剑主心想,等到王志回到了龙虎山,他的师兄弟们看到王志成了这番鬼模样,还不得把自己骂死,怪自己待客不周了。

  报仇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,陈家主便安慰王志,“王志啊,你先在绥阳城好好养伤,琢磨剑势技巧,等到你的伤好了,我带你去武当山找王念师哥,让他教你执念剑势。在所有剑势中,执念剑势难度绝对排第一,但也是最强悍的剑势。”

  “执念剑势。”

  王志砸了咂嘴,光听名字,就知道很难。

  等学会执念剑势,他就掌握了春秋七剑里的四种剑势,再假以时日练习,把境界提上去,何愁打不败曹树那个狗贼。

  ……

  陈剑主已经走了,屋子里如今只剩下王志和那名小丫鬟。小丫鬟见王志看着她,害羞地低下了头,“公子,有什么事情么?”

  看到小丫鬟如此拘束,王志想到了曹树那狗贼和丫鬟在床上销魂的场景,当真风流。

  “咳咳咳。”

  王志解释道:“你们这有笔和纸吧,拿过来,我要写一份书信去龙虎山。”

  小丫鬟听完没有回复王志,而是急匆匆地跑了出去,末了便拿来了纸和笔,她说这都是她自己买来的,见王志要用,便拿来给他。

  看着王志奇怪的握笔姿势,却写得一手好字,小丫鬟调皮地笑了。

  这字形实际上叫做簪花小楷,是王志上辈子练习了几本字帖才好不容易学会的,一个字,难。

  不过如今写出来游刃有余,看起来十分美观,值了!

  “公子,你知道嘛,你是我见过最了不起的人了。”小丫鬟俏脸绯红,扫了一眼王志,生怕王志发现了她的小心思,连忙把脑袋低了下去,解释说,

  “我从来没有见过城主对谁那么用心过,即使教无期公子,也没有像教你这般用心。还有绥阳湖畔的于秋水于前辈,那可是个难缠的对手,每次陈剑主吩咐我们送钱过去,他都板着张脸,恨不得吃了我们,搞得像我们欠他的钱似的,可我看得出来,秋水前辈也很在乎你。”

  小丫鬟却发现王志依旧坐在桌前专心写着信,压根没有在意自己在说些什么。

  小丫鬟愤愤不平地说:“嗯……公子是不是有心上人了?”

  王志才刚刚把信写好,用嘴哈气把墨迹吹干,压根没有听清小丫鬟说了些什么,见她涨红着脸看着自己,便好奇道:“啊……怎么了?”

  小丫鬟俏脸绯红,连忙摇摇头,“没……没事。”

  王志把信交给了小丫鬟,“你替我找一位养鸽人,让他帮我把这份信送到龙虎山吧。”

  养鸽人,说白了,就是信使。

  小丫鬟十分好奇王志到底写了些什么,如此用心,如此专注,便把信纸拿起来看来,看到上面写着娟秀的六个小字,整齐一排:

  一切安好,勿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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